软考由人事部、信息产业部领导,全国软考办公室负责实施。该办公室设在工信部电子教育中心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兵团)软考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,并设立当地的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当地的考务工作。

信息产业部组织成立全国软考专家委员会,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、命题以及有关的调研工作。软考与高考一样,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保密规定,严格执行考试纪律,同时将根据人事部3号令严惩各种违纪违规行为。